工傷索賠起爭議 人民調(diào)解息糾紛
2023-02-16 10:40:33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劉惠明 | 作者:易悅欣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易悅欣)“謝謝你們,這個事情本來我也不想拖,現(xiàn)在終于解決了”。楊某某說著感謝離開了株洲市天元區(qū)司法局雷打石司法所。
楊某某系湘潭某燃氣公司老板,2022年年初,楊某某雇傭陽某某在其公司工作,負責搬運燃氣罐。5月29日,陽某某在搬運燃氣罐時砸傷右足趾,當即送醫(yī)檢查治療斷定是右足趾開放性骨折。相關治療費用,楊某某已支付叁仟余圓。同年8月下旬,陽某某傷情好轉前往楊某某公司進行工傷索賠,楊某某認為陽某某已全部恢復只愿賠償伍仟圓整。雙方數(shù)次溝通無果后陽某某于12月自行前往株洲市仲天司法鑒定中心委托中心進行其誤工期護理期營養(yǎng)期評定,之后攜帶鑒定書、工資單等材料來到天元區(qū)雷打石司法所申請人民調(diào)解。
司法所工作人員立足于雙方的實際情況,寓情于理、中肯坦誠,慢慢讓雙方打開心結,從而了解雙方真實訴求。陽某某認為按照司法鑒定結果雙方協(xié)定也不能少于壹萬伍仟圓賠償,否則就走司法訴訟程序。楊某某表示陽某某傷好后各方面等原因待業(yè)在家故只愿賠償捌仟圓。經(jīng)司法所工作人員分別對雙方展開溝通和勸說,讓他們嘗試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理解對方的心情,互相體諒,適當?shù)耐艘徊?。?jīng)調(diào)解,楊某某一次性賠償陽某某醫(yī)療費等各項損失壹萬貳仟圓整(12000元),并于2023年2月8日當場轉賬一次性付清。至此,一場工傷賠償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對于調(diào)解結果均表示滿意。
一審 曾金春
二審 伏志勇
三審 萬朝暉
責編:劉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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